《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知道这本书的名字,是在高中的一堂英语课上,孙宇老师讲到偏见这个单词而提及到的。青理的图书室小是小了些,读书还是够用的,至少读了四年,我依然还能在里面寻得一堆我有兴趣的书。不过竟然四年都没有偶遇到《傲慢与偏见》。我知道它是高分名著,不过没想到居然是如此一个,霸道总裁和聪明小姐的爱情故事。
因为傲慢,故生偏见,因为偏见和傲慢并存,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兜兜转转,走了点儿弯路。结局倒是完美的,大团结式的结局。是的,我不喜欢这种童话故事式的结局,好像总有一种粉饰太平的莫名其妙之感。但要是解释成,这是简·奥斯汀写来送给自己的故事结局,那也就可以理解了罢。
故事里有一群年轻的小姑娘小伙子们。果断清醒的夏洛蒂,嫁给了一场没有爱情却绝对般配的婚姻;粗鄙浪荡的丽迪雅,自以为是勇敢追爱,其实不过是威廉姆利益的筹码;柔弱善良的简,被动矜持,过于掩饰自己的情感,差一点错过了自己的爱情;刻薄虚荣的宾格雷小姐,单纯可爱的达西小姐,风度翩翩却犹豫不断的宾格雷先生……当然,还有伊丽莎白这样的女子,温柔坚定,聪明豁达,还有些许骄傲,配上傲慢却又极具绅士风度的达西先生,倒也是天生一对。
我是喜欢伊丽莎白的,如果她的傲慢不是这么扎人,我会觉得她更可爱一点。就像我喜欢浩源,浩源真的是一个很优秀的男孩子,待人接物又温润如玉,一身的才华从言谈举止就敛不住的光芒,可浩源却极力收着这光芒,恐怕刺伤别人。这份温柔叫人怎么能不喜欢呢。用现在的话说,伊丽莎白是那种,感受到别人有一分的不喜欢我,那我就退出一米远来。不过伊丽莎白还是可爱的,众人热闹而她能坐着沙发上读书的可爱;讨厌别人瞧不起她而拒绝达西的可爱;敢爱敢恨敢于直言的可爱;不慕权贵,在凯瑟琳夫人面前不卑不亢的可爱;举止得体,优雅大方,都是她的可爱。
不过伊丽莎白的形象,其实放在如今该是被扔在大龄剩女群体里吧。如此可爱却过于明亮和刚硬,除非是遇到达西这样的人,不然哪个绅士敢来挑战呢。
那倘若提到达西,可爱程度真是比伊丽莎白又要高出一截了。达西的家世没得说,从而也就养成了他傲慢又自恋的性格,当然,还养成了他一身的气质风度。初次的表白是傲慢又无礼的,如果没有伊丽莎白毫不留情的拒绝和讽刺,或许达西真的不会意识到自己多年来是多么的傲慢和冷淡。他说伊丽莎白是他的救星,也是没错的。在这番拒绝后,达西生气之余却能反思自己的言行,并作出改正,开始谦逊有礼,开始收敛傲慢,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事儿呢。
达西简直是每个女孩子在盼望的王子式的男孩子吧。他的才华、外貌、风度、气质、家世、人品,都是极佳。最可贵的是,他愿意为了心爱的伊丽莎白作出改变。他讨厌伊丽莎白粗鄙的母亲和许多亲戚,却为了解决伊丽莎白的烦恼花费大量钱财并多次与最厌恶的威科姆见面商量……宽容友善、彬彬有礼,这样想来伊丽莎白还有什么理由不爱他呢。
“我真的说不准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哪个地方,看见了你怎样的神采,听到了你怎样的言谈,便让我开始爱上了你。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是到了爱情的中途,才发现都走了一半的路了。”
不是每个伊丽莎白都能遇到达西,但能被达西爱上的,一定是伊丽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