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逻辑推理的小说,没有太多的美丽的辞藻,所以这次的读后感,很,不一样。

  不过是真的够烧脑,没完没了逆转逆转,推翻推翻,你这一秒的结论放到下一秒再看,可能就像句傻话。不愧是推理小说里的经典作品。我仿佛能看见埃勒里一脸傲娇的样子在跟读者说,怎么样?觉得自己智商低了吧?猜不到吧?嘻嘻嘻~

  因为达芬奇的一幅价值不菲的画作,三个人付出了生命。看有好多读者感慨生命和金钱的相关,而我想的却是,我好想,有一天,去参观这些名贵的画儿哦。必然是极具艺术鉴赏价值的宝贝吧?

  看到终于确定了佩珀是凶犯时,那一秒我的嘴一定是张成一个O型,震惊,懵。在此之前,我怀疑过琼,怀疑过诺克斯,怀疑过伍德拉夫,甚至怀疑过难道这个人始终没有被描写?所以,当我看到罪犯竟然是佩珀这个我从未怀疑过、甚至还颇有好感的副检察官时,我心里蓦地为奎因叫了一声,好!这才是侦探小说该有的出人意料呀!

  有眼不看,比瞎更糟。被限制在一个错的循环里,花多少力气都是徒劳。有时候一个对的方向,一个正确的思考及决定,要比蛮干有作用得多。尽管你可以说,我真的尽力了,而事实上,可能尽的是体力,而脑子还没有用得足够。

  除了推理破案,书里的奎因父子间的情意也让人感动,是那种滋润着细水长流着却又不得忽略的感情,奎因探长对儿子的期望、宠爱、担忧,在每一句话语、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中都展露无遗。(别问我怎么读书还读到了人物眼神2333…)这个干瘦的小老头,这个纽约警察局的著名探长,时而被他年轻自负的儿子嘲弄,时而被气到吹胡子瞪眼,时而又为他的聪明机智而暗暗得意,时而又为他的前途命运而隐隐担忧。当他误以为埃勒里当真把诺克斯视为罪犯而闯下大祸时,他说,“你为什么不现在就堵住漏洞,和必要耽误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呢?你该知道,只要你坚信自己是正确的话,我会全力支持你的。”这种,“即便天下人都不信你,我也会信你;即便天下人都背叛你,我也会一直陪你”的深厚感情,大概只有在至亲之间才会有吧。

  还有,我喜欢这书里的伏笔,每一次意外的事出现,都引人不得不把书往回翻,然后发现零零落落的几处伏笔,刚刚没有注意到,现在却恍然大悟作者描写它们的用意。这些伏笔不像初高中课文里的伏笔那么显而易见,让你一看见前面就能猜到后面的事情发展。而非要读到揭秘的那一句,才惊讶,继而引发一种极度舒适的阅读感。

  罗伯特·威·塞维斯写过,正因为时时都不对头,新调子才大有唱头。越是在困境中,越需要鼓足勇气吧。而在艰难的日子里,我想,我能做的,就是努力和等待。等待,种下的树,不期然地,鲜花盛开,果实累累。

  没想到最后是用艾伦和琼的在一起作的结尾,艾伦确实是个很好的男孩子呢,愿意为琼顶罪,不惜付出自由、付出清白,难怪赢得了全书最有魅力的女人的芳心呢。我喜欢这个手法如此出人意料的结尾。

  最后吐槽一句埃勒里吧,其实我觉得这书还能写的更好,是的我是说最终对全局的揭秘那里,逻辑还应该安排得更顺畅一些。如此滴水不漏的如此精明聪颖的佩珀,最后却输在了一个不太隐秘的破绽上,让我觉得不够过瘾。埃勒里,自负日你,要是知道被如此评价,定要不服输地在写他个更漂亮的结尾作为挑衅吧?或者不屑地翻个白眼说,呵呵,你懂什么?